(圖說:彭宏發幫村民收玉米)
8月17日上午,我與對口幫扶村的村秘書一同入戶走訪貧困戶。回到辦公室,發現我收集的一大疊《法制周報》不見了。一問,才知是一位同事拿去用于裝修新房去了。我馬上打電話給她,得知報紙還未使用,我趕緊要她先不要用。當天中午,我驅車數公里趕到她家,用一大捆其他報紙換回了我收集的《法制周報》。
2005年8月《法制周報》 創刊以來,就一直是我喜歡的“菜”。只要有空能買到,我都會買回閱讀學習。特別是對上面刊發的一些有借鑒性、實用性強的法律(案例)解讀,尤為喜愛。十幾年來,《法制周報》“營養”了我,對現實中法律問題的拿捏、把握、分析和應用處置,漸漸可以命中靶心、精準有力。
今年7月24日上午,我對口扶貧的一貧困戶戶主姚某,在邵陽市一工地意外身亡,我及時前往事發單位,和姚某親屬一道,與對方商議善后賠償事宜。我調查了解到,姚某是在工作時間、工作地點,工作時因工傷身亡,屬于典型的工傷事故,依法應依照“2020年度最新工傷賠償標準”計算喪葬補助金、一次性工亡補助金、供養親屬撫恤金等。一開始,對方承諾賠償90萬元,經過艱難談判,我最大限度地為家屬爭取合法權益,姚某親屬獲得一次性賠償97萬元。
8月15日下午,扶貧工作隊的一個朋友打來電話向我咨詢:“我哥哥在建住房,同組村民曾某帶著7名親友,手持鋤頭、木棍到工地阻工,揚言不停工就打人,我侄兒準備喊人來把他們打出去,可不可以?”我立即告訴他要制止其侄子的錯誤行為,否則有可能要觸犯刑法。不久,朋友又打來電話:“侄子沒有報復,但對方更囂張了,我哥停工了,對方還用鋤頭毀損財物,怎么辦?”我立即出招:用手機對暴力行為攝像取證。事后,朋友告訴我,對方見沒人阻攔他們,還有人攝像,就灰溜溜地撤走了。朋友的侄子將拍下的視頻發給了派出所,公安機關以故意毀壞財物罪予以立案,等待違法者的,將是法律的制裁。
(邵陽市雙清區駐村扶貧工作隊隊長、區檢察院一級警督 彭宏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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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編:張東久
來源:法制周報